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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] 快递不放驿站或快递箱或楼梯口,有些不现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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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3-4 15:47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| 来自浙江
快递的本来意义是快速送到个人手中,否则就远离了快递的本意,与平信无异。



但是,实现中,需要取得平衡。即方便收件人,也方便快递送件员。
如果要求快递每一件快递都要送到本人手上,并且由本人亲自签收。那一定会没有效率。如果一定要执行。那快递单价会暴涨。


目前而言,快递收件,送件,看具体情况。
大件而言,价值高的,一般也会亲自送上楼。比如,买电脑,手机,油烟机,还有空调等等,都会要求本人签收。


一些小件而言,价值不高的,就扔楼梯口或门口。有的会短信通知一下。有的不会。
个人认为,这样也没关系。无所谓。一些小件,就算丢件也没什么。会赔偿就行了。


至于,不经通知和同意,擅自放驿站,确实令人讨yan。但如果,经收件人打电话要求送件至原来的地址。那也没关系。可以免除其送件员责任。
原收件人,未通知并要求送件人送至原记载地址,也不得行政处罚。如果,原收件人已通知,并要求送至原记载地址,并由本人在约定合理时间内签收,则可行政处罚。如果收件人未在合理时间内签收,送件人可以带回快件或者免签收而送件至原记载地址门口,但需快递公司承担丢件风险。或带回并由收件人至最近快递站点自行取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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