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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小小富 于 2023-6-19 16:54 编辑
为未成年人撑起“保护伞”!
苏溪镇查处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例
苏溪镇
日前,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信息共享、线索移交,联合查处了2起非法雇用童工案。
今年5月,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函告,称苏溪镇某足浴服务部、苏溪镇某美容服务部有使用童工情况。经执法队员细致调查后发现,童工赵某某出生于2007年,于今年3月通过亲戚介绍,到苏溪镇某足浴服务部从事服务员的工作。该足浴部负责人齐某某明知赵某某未满十六周岁,但因为是员工推荐,存在侥幸心理,还是与其签订了合同。另一名童工潘某某出生于2008年,于今年2月18日通过其父亲介绍,到苏溪镇某足浴服务部从事美容学徒工的工作,该足浴部负责人王某某未核查其具体年纪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。
鉴于当事人使用童工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对上述两家服务场所进行了立案处理。
据悉,自“大综合一体化”行政执法改革以来,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用工“监管一件事”,严厉打击非法雇佣未成年人的行为。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从这两起案件中可以发现,雇佣童工涉案企业多为服务场所,该类企业通常技术门槛低,而未成年人与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,贪图微薄收入,缺乏维权意识,容易被雇佣企业钻空子,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。
暑期将至,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强化对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、餐饮单位、服务娱乐等场所非法用工专项执法检查,严查以“勤工俭学”“暑期工”等名义雇佣童工进行有偿务工等非法使用童工行为。同时,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童工法律法规宣传,促使用人单位不断提升守法意识,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通讯员: 李萍萍 张洪亮 吴凯峰 楼杰
作者: 余依萍
编辑: 刘子琪(实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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