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到天数: 1365 天 [LV.10]以坛为家III
论坛元老
传说中的鸟。浴火重生,谓之涅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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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整治对象
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及其在职师。
02整治内容
(一)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补课。
(二)学校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进行违规补课。
(三)学校为民办教育机构违规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、师 资或学生信息。
(四)教职工利用暑假对学生开展违规补课、带生及从事有 偿家教活动。
(五)教职工参加由其他教师、家长、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 -2 违规补课。
(六)教职工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兼职、兼课、作业辅导等 教育教学活动。
(七)教职工利用工作便利条件,为民办教育机构、其他社 会机构及个人提供学生信息、组织或介绍生源。
(八)教职工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和组织管理,动 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各类补习班,在微信或公 众号等自媒体发布、转发与自己所任教学生相关的校外培训项目 宣传广告。
(九)从事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禁止的其它行 为。
03举报方式
1.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补课举报电话:
义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579-85410842
2.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电话:
义乌市教育局审计监察科 0579-85555606
3.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举报电话:
义乌市教育局高职成教科 0579-85410836
4.违规办班、带生补课及有偿家教举报邮箱:
ywsjyjjcs@163.com
违规
补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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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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